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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

民间信俗(钦州跳岭头)

2025-05-28

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和北海市合浦县的民间信俗。亦称“岭头节”“还年例”。2014年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民俗类项目。 钦州跳岭头现存最早的文献记载见于明嘉靖《钦州志》卷一:“八月中秋,假名祭报。装扮鬼像于岭头,跳舞,谓之跳岭头。”作为一种驱邪祈福的民俗,一直延续至今,在钦州一带的壮、汉两族均盛此俗。由跳日午、跳三师、扯大红、跳四师、跳忠相、灭妖精等内容组成,其形式以舞蹈为主,辅以唱、说。唱叫作唱格,是叙述神的功德、法力以及对村落、主家的祝福等,由坛师担任;说是临坛之神的自报家门,说明来此做何事等;舞是表现具体的内容。特点是唱时不舞,舞时不唱,以打击乐伴奏。舞蹈有四人、八人、十二人三种形式,舞者戴面具,手执刀、枪、斧、鞭等器械起舞,队形变化较多,讲究威武剽悍的气势,颤、跳、转是舞蹈的动律特点。岭头节习俗在每年的农历八月到十月,时间持续较长,各村屯错开时间轮流举行跳岭头仪式,为村屯辟邪收妖、驱瘟逐秽,祈求庄稼丰收、人畜平安,保护村屯这个生活空间清洁。人们利用这段时间走亲访友,互祝平安,亲情、友情都在礼尚往来中得到滋润,村与村、屯与屯、户与户、人与人都融在和谐的乡情氛围里。跳岭头是当地人每年最重要的群体聚会活动,具有无可替代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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